关于第130届广交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9月30日)

来源: 广交会官网 2021-10-01

各交易团(分团),各采购团,各进出口商会、外资协会:

为切实做好第130届广交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确保本届广交会安全顺利举行,根据广东省、广州市相关防疫要求,现就大会疫情防控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防疫要求落实到位。

一、工作目标

按照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和“预防为主、人物同防、多病同防、责任明确、科学精准”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防控措施,有效预防和化解风险隐患,及时处置突发情况,努力实现第一时间将与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风险的影响控制到最小化,不发生社区传播疫情,不发生与第130届广交会相关的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保障第130届广交会顺利举办。

二、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在当前形势下办好第130届广交会的特殊重大意义。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广交会迎来65周年华诞,并将首次线上线下融合举办,办好第130届广交会意义重大。各相关单位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心准备,周密部署,毫不松懈抓好疫情防控,共同努力把第130届广交会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办出成效。(二)加强组织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工作是本届广交会的重中之重,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按照“谁组团,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疫情防控万无一失。具体要求如下:1.制定本单位参展参会的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广东省、广州市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遵守广交会展馆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应急处置;2.设立疫情防控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指定1-2名疫情防控工作联系人,负责与大会对接和报送疫情防控信息等;3.加强本单位所辖人员管理,掌握人员健康状况,实施发热人员“零报告”制度。

三、疫情防控主要措施

(一)严格重点人员审核

1.境内参展参会人员。如有以下情况,不得参展参会: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区)旅居史的人员;14天内有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疑似病例接触史的人员;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人员。

2.国外入境人士。国外人士参会须满足我国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隔离及检测要求,规范落实为期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酒店)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不具备居家条件的实行为期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香港入境人士。原则上执行现行入境人员防控政策,实施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实施21天集中隔离。

4.澳门入境人士。执行现行从澳门入境的防控规定。如第130届广交会举办前14天澳门有本地新冠病例报告,则参照香港入境人员防控措施执行。

5.台湾入境人士。执行现行防控境外疫情输入的集中隔离和检测规定。

(二)疫苗接种

参展参会人员包括所在地区和单位参加重要活动的嘉宾、参展商、采购商、工作人员、媒体人员、服务人员、布撤展人员等各类人员(下同)。

1.境内及港澳地区参展参会人员应按“应接尽接”原则在进馆前14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鼓励外籍人员在参展参会前14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外籍人员须在参会前连续在我国境内居住满21天以上)。

2.参展参会人员由其组织方/归口单位承担疫苗接种主体责任,负责对应人员的疫苗接种情况摸底,并主动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沟通,安排未接种人员及时接种。

(三)核酸检测

广东省外的参展参会人员在离开本地前,须在本地完成1次48小时内的有效核酸检测并取得阴性证明,且入粤后需当天再完成1次核酸检测;广东省内的参展参会人员,参会前须完成在粤3天2检。确保参展参会人员在广交会期间每次入展馆时能查验到48小时内在粤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特殊重点人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实行每日一检。

(四)人员健康管理

1.各单位全量收集登记并审核参展参会人员的信息,包括有效核酸检测证明、自我健康监测(个人健康监测及单位汇总模板见附件1、附件2)、承诺书、疫苗接种情况等核心信息,留存备查。

2.领取证件前,各单位需向广交会证件中心提交纸质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以单位名义承诺所辖人员向大会申报的健康信息(包括在“穗康”微信小程序广交会专区填报的信息)真实有效。

3.各单位督促所辖人员在进馆前实施为期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登记报告。其中,所有进入广交会展馆的工作人员、媒体人员、施工人员、志愿者等,自10月2日起至广交会结束,须提前实施自我健康监测和登记报告,尽量不离穗。

4.建议各单位尽量安排所辖人员集中住宿,实施“住宿点-工作地”的相对闭环管理。

5.各单位所辖人员如进馆前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或丧失、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时,不允许进馆,请及时向组织方/归口单位上报相关情况并立即就医;如进馆后出现以上症状,请及时前往展馆医疗点就医。

(五)“穗康”微信小程序广交会专区信息填报

参展参会人员须提前登录“穗康”微信小程序,生成粤康码(广州)。在“穗康”微信小程序上的“广交会专区”主动申报登记个人相关防疫信息。领取大会证件前,须填报新冠疫苗全程接种情况和在粤居住地址,签署承诺书,并在进馆前主动填报14天的自我健康监测和登记。

(六)入口查验

参展参会人员入馆步骤:第一步测温;第二步证码查验;第三步安检。

本届广交会将粤康码数据与广交会证件数据实时对接,实现“证码互通”,在验证时实时、同步查验进馆证件的有效性,粤康码(广州)实时状态(绿码),48小时内在粤的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馆前14天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的情况,承诺书的签署情况等。

(七)配套活动

1.配套活动要尽可能减少。把握“非必要不举办”和“可防可控”原则,由活动主办单位研判疫情防控风险,适当控制活动数量和规模,严格落实活动主办单位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原则上,配套活动仅在广交会展馆或广交会威斯汀酒店内举办。在落实场馆疫情防控要求基础上,按照“一活动一方案”要求,由活动主办单位制定专项防控预案,落实针对性防控措施。活动举办时,活动现场配备必要的防疫用品,严格落实入场体温检测、所有参会人员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活动场地保持良好通风、尽量缩短活动时间等必要的防控措施。

2.做好活动嘉宾全员信息建档,人员信息可查询可追溯。所有入场工作人员和来宾须实名登记。入场人员须全程佩戴口罩,配合证件和防疫信息核验,并经体温检测后方可入场。

(八)重要活动

开幕式、巡馆、珠江论坛等重要活动防疫指引另行通知。

(九)人员防护

1.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所有入场人员做到口罩必戴(按规定全程规范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注意使口罩与面部紧密贴合,直至全部遮盖口鼻处;随身携带备用口罩,口罩在弄湿或弄脏时应及时更换;口罩废弃后应放置专用垃圾桶中。

2.做到手消必做。应当加强手卫生措施,工作人员随时进行手卫生。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

3.注意咳嗽礼仪,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捂住口鼻,无纸巾时用手肘代替,注意使用后的纸巾请勿乱丢。

4.与他人保持适当社交距离(1米以上),减少感染风险。

(十)车辆和随车物品消毒

所有进入广交会展馆的搭建、运输及营运车辆在出发前均须按要求提前对车辆和随车物品进行全面消毒,并提供有效消毒记录(包括消毒承诺书、记录表以及实施消毒的照片或影像资料)。如果车辆来自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则须对车辆和物品外包装在进馆前进行再次消毒。展馆各车辆入口将逐一查验车辆及随车物品的消毒记录并留档。具体消毒要求如下:

对车辆内部物体表面(如车身内壁、司机方向盘、车内扶手、桌椅等)以及门把手,采用3%过氧化氢消毒液或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也可采用符合新冠物表消毒要求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座椅套等纺织物应保持清洁,并定期洗涤、消毒处理。

随车物品在装车前须对其外包装表面进行全面消毒,采用3%过氧化氢消毒液或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进行喷洒或擦拭30分钟后,再用清水擦拭干净;也可采用符合新冠物表消毒要求的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车辆和随车物品消毒完成后需填写《车辆、随车物品消毒承诺书及记录表》(见附件4和附件5),和实施消毒的照片或影像资料一并在展馆车辆入口处提交后再进场。

(十一)馆内餐饮防控管理

展馆内各类展销饮料、食品、水果等,严禁现场试饮、试吃。餐饮区按照限流、限时、控密度的要求,采用分时限流、错峰就餐等措施。用餐人员应在就餐前一刻方可摘下口罩,就餐完毕后立即戴上。

(十二)应急处置

当出现发热等症状人员或其他突发情况时,各相关单位需全力配合落实省市相关部门、大会的应急处置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请各单位按上述措施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相关工作,确保参展参会人员来穗及进馆前符合有关防疫要求。相关措施如与预通知(9月17日、9月27日)内容不一致,请以本通知为准,后续如有更新,大会将及时对外发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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