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号)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

作者: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 转载 】 来源: 广州市人民政府 2022-03-27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核酸检测工作的通告(第30号)


    根据当前国内疫情形势,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决定从3月28日6时起,对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来(返)穗人员疫情防控要求如下:

  一、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来(返)穗人员需提供“健康码”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所有从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乘坐飞机、火车、客运班车等来(返)穗人员,登机、登车前需接受承运方核酸检测查验,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3岁以下婴幼儿可适当放宽;抵穗后须在机场、火车站、公路客运站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或24小时内尽早就近进行一次核酸检测,并于24小时内向居住地社区报告,接受后续健康管理措施。

  三、48小时核酸有效开始时间以核酸报告显示时间为准;对于采样时间和检测时间均显示的核酸报告,以采样时间为准;对于核酸检测报告不显示具体时间的,以报告显示日期当日0时计算有效时间。48小时核酸有效截止时间以航班计划起飞时间、列车计划发车时间、客车计划发车时间为准。

  广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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