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投标标书、合同签署页明确中小企业规模的提示(粤会展商会发【2025】14号)
广 州 会 展 产 业 商 会
粤会展商会发[2025]14号
关于在投标标书、合同签署页明确中小微企业规模的提示
各会员单位: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国令第802号)”(下简称“条例”)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一章第三条的条款“中小企业、大型企业依合同订立时的企业规模类型确定。中小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订立合同时,应当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请各中小微企业会员单位在制作投标标书、签署定作服务合同等业务文件时务必明确自身企业规模。具体提示如下:
一、 根据“《有关印发中小企业划型原则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下简称“通知”),明确界定自身企业规模类型: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界定方法:
1、根据通知第四条 “各行业划型标准” 条款自行界定:
(1)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包含“装饰”或“装修”等表述的,参考通知第四条第三款的条款“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界定。
(2)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包含“科技”表述的,参考通知第四条第十二款的款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界定。
(3)企业名称中行业表述包含“会展”或“会议”或“展览”或“展示”或“咨询”等表述的,参考通知第四条第十五款的款项“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2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8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资产总额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界定。
(4)行业表述中除上述表述外的企业,请参考通知第四条其它的款项内容进行界定。
2、利用“企业规模类型测试平台”进行自测界定:
自测网址: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3、如自行界定或自测界定后对企业规模认定存在疑问或争议的,可向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的部门申请认定。
二、 在制作投标标书时,应在标书中附上或标注企业中小微企业规模类型的材料。包括但不仅限于:
1、在企业简介中以书面形式明确企业规模类型。(例:广州XX会展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是中/小/微型企业,本公司……。)
2、通过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在线打印企业规模类型自测结果的网页作为标书中的企业信息部分〔需保留页脚的网页统一资源定位符(即URL)〕。
3、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中小企业促进工作综合管理部门对企业规模类型开具的认定书复印件。
三、 在签署业务合同时,合同基本信息页需明确表示企业中小微企业规模属性,请采用《关于更新展示定作服务合同基本信息页内容的通知》(粤会展商会〔2024〕16号)的合同基本信息页样式填写。
维护合法权益,明确企业规模类型。
特此提示。
广州会展产业商会
2025年5月30日
关于在投标标书合同签署页明确中小企业规模的提示(粤会展商会发【2025】14号)(已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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