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书面用工协议(示范文本)》的通知

市直各单位,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做好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保障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据《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书面用工协议(示范文本)》,现予以公布,供用人单位和超龄劳动者选用参考。请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


  附件:广州市用人单位招用超龄劳动者书面用工协议(示范文本).doc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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