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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失效)

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已失效)

穗府办〔2010〕5号

关于加快会展业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进一步提升广州会展业发展水平,加快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决定》和《广州市建设现代产业体系规划纲要(2009―2015年)》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循中心城市发展规律,以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为目标,进一步发挥广州区位、经济实力、产业基础和展馆设施的优势,坚持展览与会议并重,积极整合会展资源、优化会展环境、规范会展市场,发挥广交会龙头带动作用,加快培育品牌展览、壮大会展企业、延伸关联产业,大力集聚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和城市发展战略的品牌会展,提升会展业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和信息化发展水平,培育成为现代服务业的先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极,努力建设成为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主导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规划、调节、监管、服务功能,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作用,推动会展业各类经营主体公平、有序地竞争发展。

  坚持产业联动与专业化发展相结合。积极引导会展业与优势产业、新兴产业、特色产业融合互动,加快会展专业化发展步伐。

  坚持重点培育和大力引进相结合。做强做大重点专业会展和品牌会展,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和品牌会展落户。

  坚持错位竞争与协调发展相结合。加强与国内外会展城市、企业、项目的合作和协调,利用广州的产业基础和港澳台地区的营销网络、管理经验、资金和人才优势,努力构建区域会展业发展多赢格局。

  三、发展目标

  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力争未来5年―10年,会展业年均增加值增速高于全市第三产业GDP增速,会展场次和面积、经营收入、从业人员等主要指标位居亚洲前列,会展业成为全市现代服务业的支柱产业之一。

  服务功能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加快会展业发展政策框架和服务体系,会展场馆功能设施更加完善,配套设施更加完备,会展市场运行机制更加健全,行业管理和行业服务更加规范有效。

  发展质量显著提升。集聚一批具有较强市场运作能力和开拓能力、管理和服务水平与国际接轨的会展龙头企业,形成一批优质配套服务企业,培育一批国内外知名的会展品牌,打造一批为珠三角产业优化升级的会展服务平台,把广州建设成为亚洲会展名城和国际商务会展中心城市。

  四、主要措施

  (一)着力打造会展功能集聚区。

  1.重点培育琶洲国际商务会展核心功能区。发挥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的龙头带动作用,引进更多国际国内品牌会展落户琶洲,把琶洲地区打造成我市举办国际性、综合性和大型专业展的主要承接地。高起点规划建设嵌入或环绕展馆周边的商务办公、酒店宾馆、文化娱乐等配套设施,提升琶洲地区商务办公功能,成为我市商务会展集聚中心。

  2.着力提升流花会展区功能。充分挖掘流花地区会展发展潜力,利用流花地区商流、物流、人流和信息流集聚,展馆资源、配套酒店、餐饮、高端商贸市场集聚的优势,重点发展中小型专业展、消费展和巡回展,打造以流花展贸中心为核心的区域中小型专业会展集聚区和我市中小型会展成长发展的重要培育孵化地。

  3.积极打造白云新城会议功能区。依托白云山西麓,围绕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和白云新城的建设,统筹规划文化、体育、商贸、娱乐等配套设施,重点发展会议、论坛、文化与学术交流等会议型会展,重点打造国际会议活动聚集区。

  4.紧密结合新的城市功能定位,根据不同区域特色和产业定位,发展各具特色的会展业。

  (二)培育会展龙头企业和品牌会展。

  1.做强做大会展龙头企业。落实商务部与广东省推进内外贸发展的合作协议,发挥中国(广州)对外贸易中心的拉动作用,支持会展龙头企业通过收购、兼并、联合、参股、控股等形式,跨地区、跨行业组建大型国际展览集团,打造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会展领军企业,扶持一批服务水平高、经营规模大、核心竞争力强的专业会展企业,打造为珠三角产业优化调整升级的会展服务平台。

  2.着力培育新兴会展企业。支持企业创办展览项目,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中小型会展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壮大。引导中小型会展企业建立同业战略联盟,加强与展览场馆、商会、行业协会的合作,推动联合办展、共创品牌。鼓励各专业园区、专业市场、企业集团和自然人等投资组建有发展前景的会展经营公司和服务公司。

  3.重点扶持品牌会展。按代表地区产业发展方向具备综合性、聚集行业精粹体现专业性和连续多届办展拥有持续性的原则,每年滚动确定一批重点会展品牌目录进行扶持发展。鼓励按照区域特色、产业链条特色,发展各类特色会展,努力打造具有行业特色和地方特色的专业展览品牌。对5万平方米以上、已连续举办多届的展览提供工商登记、立项审批等优先服务。鼓励中小会展企业以项目为中心加强联合,培育更多的2万―5万平方米的专业品牌展,使之成为支撑我市展览业的中坚力量。力争在5年内培育2个―3个具有国际水平、4个―5个位于亚洲前列、15个左右位于全国前列的专业品牌展览。

  (三)加强会展业对外交流与合作。

  1.推动会展业国际交流。加强与国际展览业组织、会展跨国公司的交流合作,学习会展业先进国家和地区的经营理念、管理经验,加强在办会办展、场馆设施、人员培训、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广泛合作。大力扶持品牌展览、会展领军企业走出去开拓市场。鼓励国际高端会展公司参与我市展馆经营,引入更多的国际知名展览品牌和配套服务企业落户,扩大会展业的国际影响力。

  2.加强会展业穗港澳台合作。主动对接参与港澳台举办的国际性会展。推动四地会展业相关管理部门、行业中介机构和相关企业建立良好的合作互动机制,建立穗港澳台会议展览协会战略联盟,定期召开行业联席会议、举办合作论坛,共同推动“穗港澳琶洲会展合作试验区”的建设,吸引港澳台会展企业来穗办展或合作办展,联合开展会展业国际推广活动,形成穗港澳台多层次、多领域、相互补充的会展市场结构。

  3.引入国外会展龙头企业落户。发挥我市带动华南和影响东南亚的地理区位、上下游配套的产业基础、广阔的市场腹地、发达的营商环境和健全方便的国际网络等方面的优势,重点吸引世界前20名的国际会展龙头企业以及香港知名会展企业在广州设立地区总部和办事机构,重点引进专业会议服务公司、目的地管理公司、国际会展组织和机构以及展台设计和搭建公司等,促使更多的国际会展机构集聚广州。

  4.引进和承办大型国际会议。加强与国际大会与会议协会、国际会议中心协会、国际协会联盟等国际会议组织、机构的联系,积极引进国外会议组织和机构来广州举办各类高层次的论坛、会议,积极争取具有国际影响的大型会议落户,把广州逐步建设成为承接国际高端会议的知名城市。

  (四)推动完善会展产业链条。

  1.大力拓展会展题材。加强与国家级行业协会的合作,争取各大商会、行业协会的行业展览移植广州。做强做大广州博览会、广州国际汽车展、广州国际设计周、中国(广州)国际机械装备制造业博览会等特色品牌展览。争取引进国际知名电子信息展、海洋工程和石油化工等制造业展览会。培育物流、金融、信息、创意与设计、旅游、广告等现代服务业展览会。填补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专业展的空白。结合广州巨大的消费市场和珠三角巨大的货源生成量,做大纺织服装、美容美发、家居用品、酒店用品、家具建材、皮具和礼品等消费类展览,培育壮大与我市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国家中心城市功能定位相适应、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我市聚集产业发展要素能力的各种题材会展。

  2.积极发展会展关联产业。大力促进会展业与旅游产业、休闲产业、文化产业、科技产业的融合,延伸会展产业链条,促进会展物流、保税仓储、电子商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和酒店、餐饮、零售、交通等生活性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为会展业配套的广告、策划、礼仪、会计、咨询、法律、公证、通关等服务业,逐步形成以专业会展公司、社团组织为主体,以各类专业服务组织为配套的会展市场体系。

  3.促进会展业信息化发展。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发展“网上会展”和会展电子商务,因地制宜、因业制宜举办特色会展,加强虚拟会展与实体会展的互动和配合,开发国内外协作网络资源,打造“永不落幕的展览会”。

  (五)做强会展公共支撑体系。

  1.加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扶持发展会展公共服务平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为会展活动和办展企业服务的信息平台维护、会展评估等咨询服务平台。加快会展产业研究机构建设,为重大决策提供政策咨询服务,为国内外组展企业、参展商提供公共资讯等配套服务。

  2.加强城市会展品牌推广力度。在政府的城市推广和招商引资中加强对广州会展环境和品牌会展的整体宣传推广,提高广州会展城市国际知名度。制作“广州会展一本通”及会展信息宣传手册,方便企业在广州办展和服务企业到广州参展。完善“广州会展网”,健全全市会展信息收集、处理、发布机制。通过电视、报纸、杂志、互联网等多种媒体、媒介,大力宣传会展经济、会展企业、会展人才,对重点培育的展览和大型会展活动提供公益宣传,举办论坛、研讨等活动增强广州会展文化内涵,营造良好城市会展文化。

  3.加强会展专业人才培训和引进。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会展职业教育、全方位立体式的资质培训和在职会展人员再教育培训等。鼓励会展行业与国际会展组织或机构合作,积极吸引会展策划师、会展设计师、会展高级项目经理等会展高端人才落户广州。完善会展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健全完善相应的职称考评体系、技能人才评价体系以及考核鉴定办法。

  4.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快制定会展行业标准和经营准则,开展信息发布、行业培训、沟通协调、咨询服务、创立刊物等工作,配合政府协调同期举办的同题材会展项目,组织专家智囊团为会展业发展提供咨询和出谋划策,推动和引导会展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5.加强会展业统计。完善会展业统计调查制度和统计指标体系,健全会展业行业统计网络,完善会展信息发布平台,加强统计调查和统计指导。各区、县级市和市各有关部门、行业协会、会展场馆及会展活动举办相关单位应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会展业统计工作,为产业发展评估及产业政策制订提供科学依据。

  (六)加强政府扶持与服务。

  1.加强组织领导。市会展业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市会展业组织、规划、指导、协调和管理工作,审定扶持会展业发展资金年度使用计划,研究解决全市会展业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市经贸委负责全市会展业的统筹协调、宏观规划、综合管理和引导促进,承担市会展业管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会展业集聚的区、县级市要加强会展业有关管理机构的建设和力量配置。

  2.强化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广州市展会管理条例》、《广州市会展业发展规划(2010-2015年)》和《广州市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办法》。加强依法管理,明确会展准入、资质、报关、展装、广告、知识产权、消防安全、卫生防疫等行业管理规范,逐步建立健全事前把关、事中和事后监控的全程监管模式。设立扶持会展发展资金,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3.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强口岸、海关、税务、检验检疫、工商、公安、交通、城管等部门协调,精简会展有关审批事项,优化办事程序,在琶洲会展综合服务区中预留国际展览品监管功能区域,做好有关国际展览品监管、保税功能区域的规划和建设协调工作,完善国际展览品通关、监管、检验快捷服务系统。充分发挥市、区两级城市管理等执法队伍的作用,加强展览期间场馆治安及周边环境的整治,在符合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对重点支持的大型会展举办期间,展览馆周边的广告、灯饰设置给予快速审批和绿色通道待遇,在城区主要出入口及突出位置设立广州会展专题的大型户外电子广告牌,营造会展整体氛围。进一步完善专业展馆周边的公交路网,保证会展交通便利。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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