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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展广东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意见

关于发展广东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

意  见


为深入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弘扬践行当代雷锋精神和新时期广东精神,深化我省各行业创先争优和文明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志愿服务推动加快转型 升级、建设幸福广东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志愿服务事业的意见》 的精神,现就发展我省行业志愿服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行业志愿服务工作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基本原则。

坚持创先争优、奉献社会。发挥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以及党团员、公职人员的先锋表率作用,引领带动社会各行业、阶层、群体广泛参与志愿服务。

坚持立足本行、服务人民。引导各行业工作者在做好本职工作基础上,发挥专长,为身边群众和社会提供专业的志愿服务。

坚持服务民生、面向基层。重点围绕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领域开展,重点面向社区、农村基层和困难群体开展。

坚持统筹协调、政社协同。发挥行政推动和社会协同双轮驱动的功能,推动行业志愿服务“有序、规范、活跃”发展。

 2.主要目标。

至“十二五”期未,全省注册行业志愿者人数占行业从业人员总人数的20%以上,注册行业志愿者年人均志愿服务时数达到50小时以上,形成“服务多 元、体系完善、机制健全、运行规范”的行业志愿服务工作新格局,使行业志愿服务成为文明创建的重要载体、政府公共服务的有效补充、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 量。

二、完善行业志愿服务工作体系

3.加强各级志愿者联合会建设。按照《广东省志愿服务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省、市、县、镇志愿者联合会的建设,发挥其具体指导行业志愿服务总队的职能。 

4.设立行业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在省文明办、团省委和志愿者联合会的指导下,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设立行业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并作为省志愿者 联合会的组成机构,负责具体指导本领域内的行业志愿服务工作,制定本行业志愿服务发展规划,建立行业志愿服务运行保障机制、表彰激励机制和志愿骨干培养机 制。行业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一般由职能部门负责人、行业(单位)团组织负责人、专家学者、相关行业志愿者骨干和社会组织负责人等组成。

5.成立行业志愿服务总队。省各行业志愿服务指导委员会指导推动本领域成立以行业从业人员为主体,吸纳具备本领域专长的社会热心人士加入的省级行业 志愿服务总队,负责具体承担本行业志愿服务活动开展以及志愿者的招募、注册、培训、考核、激励和管理等各项工作。市、县两级行业志愿服务总队在同级志愿者 联合会指导下设立,可作为同级志愿者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并可根据行业特点按照专业领域、服务区域等内设若干志愿服务队伍。

6.推动行业志愿者组织社会化发展。推动条件成熟的行业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成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单位或社团机构,通过社会化运作的方式吸纳人才、募集资金、运作项目和发展事业,使其成为承接政府公共职能和重点公共项目的重要力量。

三、加强行业志愿服务队伍建设

7.规范行业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依托广东志愿者网等综合服务平台,建立以社会公开招募为主的行业志愿者招募机制。全面推广使用广东志愿者注册管理 系统,实行统一规范的行业志愿者注册管理制度。建立行业志愿服务人才库和志愿者个人志愿服务档案,加强对志愿者服务时数和服务成效的评估管理。

8.实施“双千双百”志愿者骨干培养工程。各行业领域用三年时间组织培训1000名志愿者骨干,建立巩固1000个志愿服务阵地,挖掘培养100个优秀志愿者典型,孵化培育100个优秀社会志愿者组织,为行业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储备人才、奠定基础。

四、抓好重点领域行业志愿服务

9.重点抓好公共服务和窗口行业的行业志愿服务工作。在医疗卫生、扶老助老、扶残助残、科学普及、文化宣传、环境保护、应急救援、全民健身、消防安 全、抗震救灾、法律援助、纳税服务、支教助学等领域,率先建立规范有力的行业志愿服务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和工作体制,形成能够基本满足全省人民对专业志愿 服务需求的行业志愿服务发展新格局,使行业志愿服务成为行业文明的重要窗口、推动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

10.重点发挥党团员和公职人员的先锋表率作用。发挥行业领域党团员、公职人员的先锋模范和示范带头作用,将创先争优、党建带团建与行业志愿服务有 机结合,在各行业志愿服务总队的框架内建立组织形式多样、队伍管理规范、服务水平专业的志愿服务队伍,以组织化和社会化动员的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行业 志愿服务活动,使行业志愿服务成为服务社会需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抓手。

11.重点面向农村、社区和困难群体开展行业志愿服务工作。依托农村、社区和各类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志愿服务阵地,推动行业志愿服务走进农村、社 区,实现行业志愿服务与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的无缝对接;创新开发行业志愿服务项目,增加行业志愿服务内容供给,为困难群体提供专业志愿服务,帮助困难群体融 入社会、提升幸福感,使行业志愿服务成为推动民生社会事业的重要力量。

五、建立健全行业志愿服务运行机制

12.优化完善行业志愿服务领导协调机制。建立完善文明委牵头,文明办、共青团统筹协调,志愿者联合会指导、各行业部门齐抓共促、社会积极协同的行业志愿服务领导协调机制。

13.加大行业志愿服务表彰激励力度。构建一年一度的五星级资质认证、两年一度的金银铜奖和一年一度的全省志愿服务最高荣誉“南粤志愿服务红棉奖” 评选表彰为主要内容的全省志愿服务表彰激励机制。行业志愿服务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的指标体系,各行业、系统、单位要将干部职工参与志愿服务情况作为评先 评优的参考依据,切实营造鼓励行业人员发挥专长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

14.探索设立行业志愿服务发展专项基金。行业主管部门要把行业志愿服务作为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纳入本行业(单位)公共服务总体规划,积极探索依托 行业协会或在省志愿者事业发展基金会内,设立本行业志愿服务发展专项基金,拓宽资金募集渠道,争取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为行业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提供资金保 障。

15.建立行业志愿服务项目运行机制。要创新行业志愿服务形式和内容,拓宽行业志愿服务范围和功能,创新打造一批具有南粤行业特征的志愿服务品牌项 目,扩大行业志愿服务的影响力和覆盖面。按照每年省财政厅公布的《省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目录》要求,积极探索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工作模式, 建立行业志愿者组织承接政府公共职能和重点项目的长效机制,扶持帮助社会志愿者组织发展壮大,推动行业志愿服务事业社会化发展。

16.推广“社工+志愿者”联动机制。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依托专业社工机构和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复制推广“社工+志愿者 ”工作模式,建立“社工+志愿者”联动工作机制,提升行业志愿者队伍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综合服务水平。

17.培育发展行业志愿文化。把行业志愿服务作为创建行业精神文明、提升行业幸福指数的重要载体,充分运用网络平台和新闻宣传手段,大力培育志愿文 化,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创新设计形象标识,开发设计行业志愿者服装、文化产品,鼓励创作志愿服务文艺作品,挖掘培养行业志愿者典型,营造具有新时期广东特 色的行业志愿服务文化氛围。

 


报:庹震同志,宁生、于蓝、云贤、兰子、郑红同志


  广东省文明办                  2012年8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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