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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时间:2020-02-20     【转载】   来自: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关于暂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温馨提示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的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保费有关精神,广东省政府相关部门近期将出台减免大中小微企业社保费的具体实施政策,为避免退费,建议用人单位暂不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待政策明确后再申报缴费。对受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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