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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评价活动”的通知(粤会展商会发[2025]28号)广 州 会 展 产 业 商 会 粤会展商会发〔2025〕28号 关于开展“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评价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为持续提高广州市会展行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倡导诚信经营的服务理念,提升会展企业的社会影响力和品牌美誉度。根据广州会展产业商会评价工作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开展“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评价活动”(行业水平评价)。此次评价活动由企业自主申报,采取资料校验、项目抽查、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核验申报材料,并由行业专家、行业媒体观察员、消费者代表等组成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定。本次评价活动不收取费用。具体要求和内容如下: 一、申报资格 (一)2025年度各级会员单位。 (二)“优秀合作供应商”、“优秀员工”、“现场执行优秀员工”由2025年度各级会员单位负责推荐申报。 二、申报内容 (一)本次评价活动共设6个申报项目 1. 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品牌实力展示定作服务企业”评价。 2. 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质量和服务‘双优’企业”评价。 3. 2025年度会展“值得信赖行业企业”评价。 4. 2025年度会展行业“优秀合作供应商”评价。 5. 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优秀员工”评价。 6. 2025年度会展“现场执行优秀员工”评价。 (二)申报说明 1. 第1项和第2项:同一会员单位限申报参评任一项,不重复评价。 2. 第3项限注册地为广州行政区外的各级会员单位或主营业务为非展示定作服务的各级会员单位申报参评。 3. 第4项由各级会员单位推荐其合作供应商参与评价。企业会员单位可推荐一家合作供应商参评、理事单位可推荐二家合作供应商参评、副会长单位及会长单位可推荐三家合作供应商参评。同时获多家会员单位推荐的同一家合作供应商不重复评价。 4. 响应政府相关稳岗政策精神,第5项由各级会员单位推荐其社保名单内(参保3个月及以上)员工参评且原则上不建议法人自荐参评。企业会员单位可推荐一名员工参评、理事单位可推荐二名员工参评、副会长单位及会长单位可推荐三名员工参评。 5. 第6项由注册地为广州行政区外的各级会员单位推荐其社保名单内(参保3个月及以上)员工参评且原则上不建议法人自荐参评。企业会员单位可推荐一名员工参评、理事单位可推荐二名员工参评、副会长单位及会长单位可推荐三名员工参评。
三、评价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要求详见附件《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评价申请表》表1至表6
四、申报时间 自2025年12月1日9:00至2025年12月26日16:00止 五、申报方式 在线申报且无需向秘书处寄送书面申报材料 (一)PC端:www.micecc.org/gzmicecc/bk_28715760.html (二)手机端: 六、证书颁发 (一)证书电子扫描件将于2026年1月26日前发送至申报表填写的邮箱。 (二)申报“品牌实力展示定作服务企业”、“质量和服务‘双优’企业”、“值得信赖行业企业”三项的纸质证书将于最近一次商会会议活动期间颁发或由秘书处随2026年会费行政票据寄达。 (三)申报“优秀合作供应商”、“优秀员工”、“现场执行优秀员工”三项的纸质证书由秘书处随2026年会费行政票据寄送会员单位并由会员单位转达。 七、其它 (一)未尽事宜请咨询商会的会务对接人或在会员微信群内咨询。 (二)遇需要提交补充材料的申报材料,秘书处将于2026年1月6日前通过gzmice@qq.com向在线申报时填写的联系人邮箱发送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度广州会展行业评价申请表》 广州会展产业商会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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